
这张照片拍摄于1949年5月11日,地点在上海警察局院内,图中人物是陈惕庐(原名陈治平),他正蹲在木椅前写遗书。
此时距上海解放仅16天,他因策反国民党军队、为解放军渡江提供情报而被捕,被国民党以“通敌叛国”罪名判处死刑。
陈惕庐一生经历曲折:早年加入中共,曾任红十五军军长;1932年被捕后曾短暂叛变,但抗战后期重新与党组织联系,秘密从事地下工作。
临刑前,他神情平静,在遗书中写道:“淑媛吾妻,余为革命奋斗,此结果可谓求仁得仁……太对不起你。”字里行间充满对家人的愧疚与对信仰的忠诚。
他与朱大同、张达生等四人一同被押赴刑场,途中高呼口号,面带微笑,从容就义。上海解放后,他被追认为革命烈士,其子亦在抗美援朝中牺牲,一家两代皆为国捐躯。
尽管其历史身份曾因复杂经历引发争议,但其最终为革命献身的壮举,仍值得后人铭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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